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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纳税不足百万元也能申请知名商标

发布日期 发布: 2008-5-23  |  来源  来源: 网络转载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tag 关键词: 商标 纳税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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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泉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简称新《办法》)已出台,在知名商标认定方面,对申请企业资格、商标使用年限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从1998年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至今,我市共认定市知名商标637件,从中涌现出“安溪铁观音”、“安踏”、“九牧王”、“利郎”、“富贵鸟”等一批公众耳熟能详的品牌。据统计,631家知名商标企业约占全市企业总数的1%%,创造的经济效益却占全市企业总量的20%%,成为全市品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随着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深入,原来的认定方案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为此,在经过充分酝酿、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今年来市工商局着手对知名商标认定办法进行修改,形成新的《泉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新《办法》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产品间价格、产值、利润的差异,放宽原来年纳税额须达100万元的限制;适应现行的商标注册审查周期较长(通常在2年以上)的情况,将申请认定商标的注册时间从原来的要求注册满3年放宽为已注册并连续使用满3年(含注册前的使用);突出知名商标认定在于保护的本意,借鉴《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知名商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多次被侵权假冒的商标予以直接认定;兼顾商标品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外向型经济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与服务业发展、与传统产业保护的关系,对这些情况下认定知名商标予以倾斜和扶持。

  此外,新《办法》还就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知名商标所享有的保护措施、知名商标所有人如何规范使用知名商标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新《办法》已在泉州工商红盾网等网站上对外公布,公众、企业可登录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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