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江西广告网 >> 资讯 >> 商标版权 >> 查看资讯           在线投稿在线投稿

301

view

统一家乐福商标侵权被判赔20万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9-29  |  来源  来源: 和讯网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tag 关键词: 家乐福 侵权 商标 统一
 
上一篇 下一篇

 9月29日讯 由于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擅自使用“千禧之爱”图标,统一企业被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已审结此案,并判定台湾食品巨头统一的北京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史先生20万元。

  史先生表示,家乐福中关村店销售的由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统一奶茶”包装上印有“千禧之爱”文字及图标,该图标与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图案近似,突出的文字识别部分“千禧之爱”也完全相同,商品属于同一类别,构成商标侵权行为。随后史先生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统一和家乐福停止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定,统一生产的涉案产品侵犯了史先生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统一不服宣判,已提出上诉。

编辑 资讯编辑: webmaster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信息共享合作。
打印 | 收藏此页 |  Mail给朋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seccode 换一个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