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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WPP因微软必应广告涉嫌侵权遭起诉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8-28  |  来源  来源: 新浪科技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tag 关键词: WPP 广告 侵权 涉嫌 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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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28日上午消息,据国外媒体今日报道,广告公司智威汤逊(JWT)和母公司WPP因微软必应(Bing)广告遭到美国特拉华州一家名为Denizen的公司起诉。

Denizen声称,智威汤逊在进行必应广告营销时窃取了该公司具有专利权的产品投放理念。该公司自称是“广告的创新者”,采用“节目植入式广告”。Denizen表示,从2002年开始,该公司就与WPP及其控股公司的高管接触,讨论建立合资公司,以及与WPP旗下媒体机构进行合作的可能性。

双方的谈判于2006年底失败,不过Denizen表示已经与WPP达成一项秘密协议。Denizen声称,WPP目前违反了这一秘密协议。在NBC电视剧《大慈善家》中,智威汤逊窃取Denizen技术,将剧中内容和人物与广告进行融合。这条必应广告由《大慈善家》中的演员出演,在该电视剧和其他商业广告之间播放。

今年早些时候,微软聘请智威汤逊负责必应总额1亿美元的广告营销活动,微软希望通过广告营销抢占更多的搜索市场份额。

Denizen在起诉书中表示:“WPP打算继续使用Denizen私有的商业机密信息,为WPP及旗下公司吸引消费者。”该公司同时称,WPP及其控股公司不仅窃取了有关如何制作植入式广告的商业机密,同时还在必应营销活动中向有关各方大肆宣传。Denizen、智威汤逊和WPP目前均未对这一案件置评。

Denizen表示,该公司的业务因此遭到损害,并蒙受损失。Denizen尚未提出现金赔偿的具体数额,但同时表示将要求WPP进行补偿并受到处罚,因为WPP的行为是“恶意、蓄意”的。Denizen同时要求WPP赔偿诉讼费、调查成本和智威汤逊通过必应广告营销获得的任何利润。(作者: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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