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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设计的原则

发布日期 发布: 2007-4-18  |  来源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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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志设计应在详尽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 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2.标志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型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 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3.标志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

 
4.标志设计构思须慎重推调皮,力求深刻、巧妙、新颖、独特,表意准确,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5.标志设计构图要凝练、美观、适形(适应其应用物的形态)。

 
6.标志设计图形、符号既要简练、概括,又要讲究艺术性。


7.标志设计色彩要单纯、强烈、醒目。


8.遵循标志设计艺术规律,创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是标志设计艺术追求的准则。


编辑 资讯编辑: 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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