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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回国

发布:2009-8-06 | 作者:野玫瑰 | 来源:江西广告网 | 查看:15次 | 字号:

属自愿返回 加拿大移民部门表示若赖昌星愿自愿返回中国将提供帮助 

  本报讯 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证实,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自愿返回中国。

  肯尼是近日在接受温哥华一家电视台专访时透露上述消息的,专访内容于4日晚上播出。

  该电视台时事评论员丁果向肯尼提问时说,有消息称曾明娜已经携带她跟赖昌星所生的小女儿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并在中国受到良好对待。肯尼承认了解此事进展,并表示赖昌星日后若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包括赖昌星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有关资料显示,曾明娜与赖昌星共生育两男一女,她于1999年8月随赖昌星举家从中国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把赖氏夫妇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禀温哥华所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

  目前,耗时近十年的赖昌星遣返案仍处在加拿大司法程序中,赖昌星还能在加拿大“赖”多久仍是各方关注的热点。(中新) 

  亲自掌握远华集团财权 

  曾明娜也是晋江人,比赖昌星小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周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 

  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财权。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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