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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卫生局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院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8-20  |  来源  来源: 扬州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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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江苏省扬州市卫生局召开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扬州市及各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10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近期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就《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会议还部署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扬州邗江扬子妇科医院、扬州广陵仁爱医院、扬州邗江百岁康复医院、扬州蓝天门诊部、邗江微创医院、扬州盛康医院、扬州和平医院、江苏润扬医院、扬州玛丽妇科医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会议要求,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应在8月19日前采取措施,停止在电视和报纸上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对拒不整改继续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其违法违规程度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将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

扬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尹亮到会并讲话。他对市医疗广告市场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后强调指出,医疗机构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自查自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卫生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广告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联系,严肃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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