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江西广告网 >> 资讯 >> 媒体资讯 >> 查看资讯           在线投稿在线投稿

45

view

互联网定向广告行业标准实施

发布日期 发布: 2014-3-18  |  来源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互联网定向广告,区别于无差别投放的普通广告,与用户之间具有更紧密的相关性,因而也引起越来越多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点击,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为指导和规范互联网定向广告业务中对用户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和转移行为,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分会制定了《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保护行业框架标准》,定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

  互联网定向广告是指通过收集一段时间内特定计算机或移动设备在互联网上的相关行为信息,预测用户的偏好或兴趣,再基于此种预测,通过互联网对特定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投放广告的行为。

  例如,用户在某一网站输入关键词搜索某种商品后,其搜索行为可能被该网站或其他非关联方记录;之后,当该用户再浏览其他网站时,在其浏览的当前网页上向该用户投放与其之前搜索的商品相关的广告。

  互联网定向广告,区别于无差别投放的普通广告,与用户之间具有更紧密的相关性,因而也引起越来越多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为此,在中国广告协会网络互动分会主持下,包括主流互联网企业、广告公司、第三方公司、广告主在内的多方参与制定了《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保护行业框架标准》。

  根据这一框架标准,有关单位在收集、使用、转移和分享用户信息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应通过隐私声明、标识、即时通知等方式向用户公布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规则;应确保用户身份关联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相关性和时效性;收集任何用户的敏感信息,应获得用户的明示同意,特别是在明确得知用户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应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编辑 资讯编辑: admin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信息共享合作。
打印 | 收藏此页 |  Mail给朋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seccode 换一个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