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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七个加油站被处罚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7-28  |  来源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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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武清区7个加油站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被工商武清分局检查支队查处,共计罚款7000元。

近日,武清工商检查支队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位于武清区大孟庄、崔黄口和大沙河等处7个壳牌加油站分别设立了1~3平方米不等的多块户外广告牌,标注内容为“24箱油,环游全球”和“集24枚金牌,赢24箱燃油”的广告语。执法人员立即与市局广告处和市行政许可中心及分局商广科进行核查,证实加油站的行为属未经工商广告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随后执法人员依据《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7个壳牌加油站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共计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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