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江西广告网 >> 资讯 >> 热点资讯 >> 国内资讯 >> 查看资讯           在线投稿在线投稿

61

view

武汉食药监局通报09年08月违法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9-21  |  来源  来源: 汉网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2009年8月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表,对33种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并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被通报的违法药品广告涉及的药品和生产企业分别是: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清肺胶囊、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味乳香胶囊、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玛丹十五味萝蒂明目丸、

新疆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银朵兰(百癣夏塔热片)、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面正康(天蚕片)、

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蚁参蠲痹胶囊、

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坐珠达西、

济南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灵丸、

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寿丸、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胰胆炎合剂、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肉蔻四神丸、

未标示生产企业的益安宁、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便秘通软膏、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戟口服液、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腰椎痹痛丸、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五海瘿瘤丸、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脉管复康胶囊、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瓜糖安胶囊、

青海金珂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酸藤消痔胶囊、

青海金珂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果痔疮栓、

吉林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肠泰合剂、

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增力再生丸。

违法原因主要是: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的内容等。

被通报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的器械和生产企业分别是:陕西奥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第E镜(近视回归镜)、三门峡博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华聪耳贴、海科视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科视(塑形角膜接触镜)。违法原因主要是:任意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

被通报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的产品分别是:固幼金铴牌万氏冲剂、知蜂堂蜂胶(知蜂堂牌蜂王浆)、圣首牌荞芪胶囊、御生堂肠清茶、谓长金(生生九宝胶囊)、蚁金通(东方之子牌蚂蚁胶囊)、靓旗袍牌秀丽软胶囊、驰力片。违法原因主要是:任意夸大保健功能、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保证。

编辑 资讯编辑: webmaster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信息共享合作。
打印 | 收藏此页 |  Mail给朋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seccode 换一个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