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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本月起启用新版房屋权属证书 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7-25  |  来源  来源: 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tag 关键词: 房屋 证书 权属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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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新版房屋权属证书原建设部监制的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国家统一规定,赣州中心城区于本月起正式启用2008年版房屋权属证书。

 据介绍,2008年版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证明为《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启用新版房屋权属证书后,之前已发放的由原建设部监制、北京印钞厂印制的旧版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换发。而原赣州市人民政府制作的《赣州市房产所有权证》则需要换发新证,据悉,此证为B5大小幅面,红塑料皮封面,里面的内容系手写,1998年建设部统一全国《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我市均发放此证。

赣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版房屋权属证书启用后,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借此制作一些假证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为此,他提醒广大市民如对《房屋所有权证》有疑义,可持该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赣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进行查验,该处将免费提供相关服务以充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薛淞、记者喻晓佩、实习生王安荣)

  相关新闻:江西商品房建筑成本9月起公示

  据新华社电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

  根据《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各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其中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含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布置、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停车泊位及其布置、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点等。

  此外,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等房屋面积计算或测算资料、商品房销售进度信息、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等也要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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