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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09年自考招生发布: 2009-7-08 | 来源: 网络转载 |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自1995年开办自考助学班以来,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自考教学、管理等方面不断总结提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自学考试通过率迅速提高。江西省自考委员会赣考委字[2006]15号文件确定我院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我院自考班的举办为广大青年学生系统集中学习、统一参加自学考试提供了十分有利条件,使众多有志青年学生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 为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要求以及社会对旅游商贸人才的需求,2007年我院继续举办自考全日制大专班、本科班,面向社会统一招生。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自考面向全国招生中,自考办:廖主任 刘老师 咨询QQ:1150635042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二、办学优势:
1、我院为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2、公办院校、正规管理、高质量、严治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确保教学质量,考试通过率高。
3、自考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教学活动、日常管理、校园生活等方面与统招生享受同等待遇。学院以“一切为了学生成长、一切服务学生成才”为办学宗旨,为每班配备专职班主任一名,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人性化管理。
4、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学、助学、奖学,设立多种学业优胜奖学金、助学金、爱心基金等。学院还设立了许多勤工俭学的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三、学制: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满足学生灵活求学的特殊要求,将自考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有机结合,我院在自考脱产班的学制设置上以独特、创新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方案:
1、一年制自考大专班:选择该学制就读的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
⑴省教育厅颁发的统招中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可农转非、可办理派遣证)。
⑵由学院颁发年度内所学专业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
⑶所学专业的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⑷毕业生由学院全部推荐就业,就业后,学生如果继续完成自考其余科目的意愿,学院将优先安排。
2、二年制自考大专班:选择该学制就读的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
⑴省教育厅颁发的统招中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可农转非、可办理派遣证)。
⑵所学专业的相关中、高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⑶颁发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结业证书。
⑷由省教育厅颁发大专毕业证。
⑸毕业生由学院全部推荐就业,就业后,学生如果继续完成自考其余科目的意愿,学院将优先安排。
3、三年制自考大专班:选择该学制就读的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
⑴省教育厅颁发的统招中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可农转非、可办理派遣证)。
⑵所学专业的相关中、高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⑶由省教育厅颁发大专毕业证。
⑷毕业生由学院全部推荐就业。
⑸毕业生如果有就读本科意愿的可继续在我院升学。
4、四年制自考本科班:选择该学制就读的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
⑴省教育厅颁发的统招中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可农转非、可办理派遣证)。
⑵所学专业的相关中、高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⑶由省教育厅颁发的大专毕业证。
⑷由省教育厅颁发的我院合作本科院校(江西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的本科毕业证。
⑸毕业生由学院全部推荐就业。
四、学习方式:
1、学生住校,实行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2、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参加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安排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在学院内。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则由省教育厅颁发的大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五、毕业生待遇:
1、在校学习期间建立学生档案,在学生毕(结)业时将其学习档案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
2、毕业生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六、就业安排
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可与学生家长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书”,我院在沿海发达城市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就业网络体系,可以保障学生100%就业。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4300元、住宿费1000元 。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欢迎您的学习!
自考办:廖主任 刘老师 咨询QQ:115063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