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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工商局抓好“四个统一”创新广告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8-10  |  来源  来源: 贵港市工商局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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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工商局积极创新广告监管模式,采取了“四个统一”的有效措施,广告监管和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该局从机构上保证广告监管执法到位,充实广告监管人员,强化广告监管执能,并建立了工商所监管包保责任制,要求基层工商所制定《广告巡查表》、《广告案件查处情况表》和建立广告台帐等等,同时,按照网格化分工,实行条块监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监管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二是规范经营活动,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在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该局工作人员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合同等基本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其广告经营行为。此外,还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掌握广告法律、法规知识,认识到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性以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行业诚信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该局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广告监测、违法广告公告和案件查处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监测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1300多条,对其中涉及违法违规的广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向社会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9期。

四是查无照与广告监管执法相结合,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市工商系统在查处无照经营案件过程中,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主及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拉网式排查,做到对辖区内广告经营情况底数清、责任明,对广告活动主体的变化情况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截止目前,该局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5件,罚没金额1.2万元,立案查处12件,罚没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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