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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8-02  |  来源  来源: 江西广告网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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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持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无准考证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口原件或户籍所在部门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予报考),近期一寸半身免冠正面照片两张(我校报名表及准考证上各贴一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二、报名、考试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资料为准。
三、报名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180元。
四、凡组织省专业联考的省份,须取得省联考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凡专业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09年四月中旬前发给专业合格证,同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可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的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当地划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我校外语成绩不规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执行当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
七、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为8000元/学年。
八、艺术类考试科目:
美术类:
艺术设计(本科)
1、素描
2、色彩
美术学(本科)
绘画(本科)
音乐类:
音乐学(本科)
1、声乐、器乐(考生任选一项,考作品一首)
2、视唱、模唱
舞蹈学(本科)
1、         舞蹈表演(考生任选一段成品舞片段或组合)
2、视唱、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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