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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术馆征集多媒体作品

发布日期 发布: 2009-5-26  |  来源  来源: 网络转载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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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术馆位于繁华的三江口北侧,东临浩瀚的甬江,南联古朴的老外滩,西邻江北人民路。这里是宁波历史上海上航运的发祥地,美术馆就是以宁波港客运大楼原址为中心,东西与码头、广场相联三位一体,主体建筑采用双层外壳的设计处理,外形轮廓在甬江岸边上,犹如驻泊在港城的一艘“艺术方舟”,二楼主展厅外宽6米、高8米的休闲长廊,集展览、观光于一体,在内部功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通过灯光设计,每当繁星、皓月之时,通过灯光的演绎,光芒四射,辉煌壮观,成为“三江文化长廊”中的璀灿明珠。

为了推进宁波当代艺术的发展,让宁波市民更多地了解世界最近艺术潮流,并促进宁波美术馆展览多样性发展,丰富宁波美术馆的馆藏,经研究决定设立宁波美术馆多媒体艺术陈列厅,常年展出宁波美术馆馆藏的多媒体作品,为此特向全球公开征集优秀多媒体作品。

征集具体情况:
1、作品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2、必须是原创作品,如发现作品有侵权、抄袭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自负。

3、作者应保证,向宁波美术馆提供的作品,宁波美术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作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作者自负。

4、作品形式可以为DV、动画、互动、游戏、影像等所有类型的多媒体作品,宁波美术馆鼓励实验性质的作品投稿。

5、作品应为符合播放要求的完整作品,投稿时请提供光盘,并在介质上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6、投稿时应附上作品信息登记表,可至www.nma.org.cn下载。

7、宁波美术馆将对来稿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颁发“2009国际最佳多媒体作品”证书,并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邀请作者参加陈列厅揭幕仪式。

8、宁波美术馆拥有入选作品的展览、陈列、出版、收藏的权利。

9、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美术馆。

截稿日期:
2009年9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展览陈列部

联系电话:0574-87643222-2406

联 系 人:单昊

咨询邮箱:shanhao6@nma.org.cn(本邮箱仅接受咨询,谢绝电子邮件投稿)

编辑 资讯编辑: 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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